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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三届临帖书法(篆刻)展征稿启事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03 20:14:30 点击: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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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优秀中华传统文化,认识书法演变与发展,植根传统,学习经典,崇尚经典,推动重庆市书法事业的健康发展,全面展示我市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对书法经典碑帖、印稿深入学习和研究的成就,进一步繁荣我市的书法篆刻艺术。特举办重庆市第三届临帖书法(篆刻)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重庆市书法家协会

          中共长寿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长寿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长寿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长寿区书法家协会

          长寿区美术馆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重庆市第三届临帖书法(篆刻)展组委会由重庆市书法家协会有关人员组成。

2、评审委员会:由重庆市书法家协会根据有关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三、征稿细则

1.投稿:作品要求忠实临写历代经典书法碑帖、篆刻,限定古代经典作品(清代及清代以前),不提倡意临,凡临现当代作品不予评审。投稿同时附上所临碑帖(局部)、篆刻复印件,标注姓名统一用A4纸粘帖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2.书法作品书体不限,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作品一律以竖式为限,规格不得超过六尺(180cm×97cm)整纸。篆刻作品四至八方,边款不少于3枚,附释文,规格为四尺宣纸1/2单条(竖式)。

3.作品不提倡过度做旧、拼接,拒收装、托裱件。

4.凡年满18岁以上,且具有重庆市户籍(以身份证为准,若为外来人员已定居重庆且工作3年以上的作者,亦可投稿,但需要提供其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的书法、篆刻家和书法、篆刻爱好者,每人投稿不得超过2幅。落款名字要与身份证相符,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5.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同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6.免收报名等一切费用,限于人力,投稿一律不退。


四、评审要求:

1.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

2.作品评审于2021年7月举行,评出入展作品160件(其中含优秀奖作品20件)。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核对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与出版:

1.重庆市第三届临帖书法(篆刻)展拟定于2021年9月在重庆市文联美术馆举行。

2.所有入展、获奖、评委、特邀作品编入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被评为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1000元,证书、作品集一本;入展作者颁发证书、作品集一本。

2.非重庆市书法家协会会员获奖、入展即具备加入重庆市书法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3.严禁作弊:参评作品必须本人真实创作,严禁代笔、代刀行为,评审结束后随机抽查复试。凡被举报者,经组委会现场考核核实,证据确凿,取消资格。


七、征稿日期

自本征稿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以当地邮戮为准。


八、收稿地址和联系方式

收稿地址:长寿古镇D区69栋1-1长寿区文旅委

收件人:华琨琨

电话:18324199036       

重庆市书法家协会
202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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